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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乱马他爸,乱马他爸就是我!我也来曝光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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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15:25:32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致各位网友,朋友:


手机从前天开始就有陆续朋友来电问问我怎么回事儿,网上有人在找我,说我欠人钱,汇款等等一系列问题。于是乎,我刚知道的是我QQ被盗,但是这两天就要回来了。


首先引用管理员的话说: 狮城论坛提供给大家的是一个讲述新加坡种种不公,分享经验提醒他人上当的平台,而不是蓄意污蔑他人,制造诽谤谣言的违法之地。


至于一个叫小马甲的人说我欠她钱,真是无稽之谈。



至于小马甲曝光了些我的资料,导致我和家人受到了威胁,在这里我将会采取法律行动,事先声明。
此人现在至今欠我1千新币未还,现金欠款就不再追究。
房子租房广告有在狮城论坛发帖


原名:SXXG XI  (以英文名字为准)中文名我就不公布了,免得大家去猜,我再写多少个XX也没有用。
身份证号:S87XXXX9A
出生日期:12 日 X月 1987年
住址:BLK 2XX BUKIT PANJIANG XXXX ROAD #0X-113 (S670239)
银行账号 007-XXXXX-9
电话:9XX0 7XX2


http://bbs.sgchinese.net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7569645&extra=page%3D1


借钱的都应该知道,不管是朋友还是亲戚,在新加坡就是白纸黑字,身份证,数额不大的话也没必要找个人证,3千块钱新币我借出去了,离开新加坡前才拿回2千新币,据我所知小马甲经常欠信用卡,要还信用卡,出于是认识的朋友我才借出这个钱来,没想到我不想再借钱给她,却招摇这种事情来,导致我家里人受伤害。至此我也会采取法律行动。


如果我借钱给你(朋友),我至少知道你家的情况,你在新加坡也跑不了,何况是朋友。


再次声明:我是自己辞退版主之位,并不是因为这个情况给论坛带来负面影响,谢谢。
最后我声明以上所陈述的内容都属实,本人写上来第一是自己的朋友让我上来辩护,第二是希望大家可以辨别到底谁是真,谁是假。




乱马他爸敬上

发表于 9-2-2014 17:56:42|来自:新加坡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狮租房
这个必须打官司,否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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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17:59:28|来自:新加坡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八两金 于 11-2-2014 20:16 编辑

倒打一耙????????

好厉害哦。

既然这么乱,就走法律途径啦~

相信谁也不会吃亏的。。。



公门里面好修行,夜半敲门心不惊。
善恶到头终有报,举头三尺有神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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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18:59:07|来自:新加坡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民事法庭,应该会受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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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19:06:16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laoqiang1986 发表于 9-2-2014 17:56
这个必须打官司,否则

小额法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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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19:07:09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八两金 发表于 9-2-2014 17:59
倒打一耙????????

好厉害哦。

那就相信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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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19:22:00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假惺惺。人品问题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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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19:47:20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50万是她造谣吗?求证!求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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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20:05:10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所以加个钓鱼群...你们只会拒绝加入....!!!!....
    .... 在国内钓鱼的去新加坡就不能钓鱼了是吧?.....
          加个钓鱼群就要是去找人的? .... 神经病吧......

  .....你私人恩怨... 就非要搞得别人都很不爽.... 你也真是很牛逼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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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9-2-2014 20:11:20|来自:新加坡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太搞笑了。我借你钱。你放出证据来~

点评

同意,楼主明显自说自话~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0-2-2014 16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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